3月16日上午,南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陈鹤峰带领该院环境资源庭干警在抚河南城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本次活动在县水利、渔政部门的指导下共投放鳙鱼、鲢鱼鱼苗2万余尾。
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以来,始终将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作为工作的重心,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新机制、新办法。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旨在修复渔业种群结构、改善水质,呼吁社会共同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ys/17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