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抚州金溪犯罪集团成员被判刑,这

近日,金溪县人民法院对沈某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沈某有期徒刑六年。

犯罪事实

年10月6日至年1月13日,被告人沈某采用打电话报警、威胁要带人到赌场上闹事等方式先后共计40次向曾某开设的赌场收取保护费。

年3月23日上午,向某和龚某(均已判刑)因为浙江籍质押车事件爆发,两人分别纠集多人在金溪县辖区对来金溪县找车、“偷车”的浙江籍车主、租车行老板等人进行抓捕。向某叫被告人沈某喊了黄某和余某等人帮忙在金溪县内到处巡逻、以免质押车被偷,并将抓到的浙江籍人员非法拘禁在特定的场所,并对限制人身自由的部分人员实施殴打。

年8月17日,被告人沈某与程某、郑某、陈某、童某等人与他人在金溪县持械斗殴,造成一人轻微伤。

案情分析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系向某、龚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成员。

被告人沈某伙同向某、龚某等人非法拘禁他人;被告人沈某纠集他人并为聚众斗殴的人员提供工具;被告人沈某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

被告人沈某具有累犯情节,应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沈某二年内多次犯罪,系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沈某还具有共同犯罪情节。综上所述,应对被告人沈某从重处罚。金溪县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面对黑恶,请勇于举报!什么是“黑”?什么是“恶”?你真的了解吗?下面就为大家一一讲解吧,敲黑板啦!请做好笔记哦。

第一种村霸乡霸

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第二种行霸市霸

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第三种垄断经营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第四种非法讨债

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第五种黄赌毒枪

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第六种私挖滥采

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第七种强买强卖

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八种敲诈勒索

以高薪引诱招募雇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九种称王称霸

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扫黑除恶是一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战争,打击黑恶势力刻不容缓!

来源:法治金溪、金溪县法院艾小川

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zn/2790.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