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落实省市关于秸秆禁烧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禁烧责任、保护生态环境空气质量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6月24日起,南丰县开启了秸秆禁烧责任状签订工作。
一是要求乡镇要以“夏收”、“秋收”(7月-8月,10月-11月)重点时段,坚持属地管理、源头治理、多管齐下,强化措施、严防死守的原则,确保无焚烧现象。落实县、乡(镇)、村三级网络化监管机制,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本乡镇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是强调各乡镇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乡镇内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制定禁烧工作方案,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各乡镇要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自然村,明确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村民组织的作用,确保不发生违规焚烧秸秆现象。
三是提醒各乡镇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通过广播、网络、手机短信、宣传单、公开信、明白纸等方式和途径,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与此同时,南丰县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县相关部门,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并定期每月通报,并按照《关于印发南丰县秸秆禁烧奖惩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处罚。
来源:南丰生态环境局
撰稿:彭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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