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适应国家温室气体减排、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新要求,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林业碳汇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指示(赣环气候﹝﹞23号),南丰县确定为省第一批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试点工作。南丰县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强化落实,扎实推进林业碳汇项目试点工作。
一是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南丰县召开了全县林业碳汇项目工作推进会议,制定了《南丰县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严格按照属地原则管理,各乡镇、各主管部门务必要按照文件的要求,明确落实责任,认真部署各项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力度,引导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人员与个人加强对林业碳汇的了解,并积极参与南丰县林业碳汇的建设,
三是加强专业培训力度。南丰县初步确定适合做林业碳汇开发项目面积1.2万余亩,林业碳汇发展潜力大。下一步,南丰县加强碳汇工作技术培训,抢抓机遇。并将碳汇提上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好整体规划,积极推进森林、竹林等林业碳汇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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