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关于一起违反疫情防控纪律问题的通报

3月18日,金溪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县第一中学教师余某等人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违规从事校外有偿补课问题。现将核查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余某组织县第一中学其他9名教师到校外自己家中为24名高三艺术生补习文化课,不仅违反了国家“双减”政策要求,更在当前全县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情况下,违反《金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有关规定》(金新冠指〔〕3号),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安全隐患。组织者余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文某、江某、吴某、曾某等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责成县教体局对陈某等4名教师相关问题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教体局分管领导李某、县第一中学校长付某、副校长邱某分别予以谈话提醒。

在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推行“双减”政策、在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在全县深入践行“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的情况下,发生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令人警醒、发人深思、教训深刻。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纪律规定,绝不允许任何人搞特殊、耍特权。要以落实党中央政策和人民生命健康为中心,以抗疫大局为重,以作风建设为基,对不合规的事情,绝不能“开口子”“行方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违反作风建设、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以更加严明的纪律作风和较真碰硬的勇气担当为打赢疫情防控主动仗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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