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南城县人民法院发出该院首份“离婚证明书”。
尧某与付某离婚纠纷一案,南城县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生效后,尧某到法院来领取生效证明。
与以往不同的是,法官没有向其发生效证明,而是给了一本离婚证明书。看到尧某疑惑时,法官向其解释了离婚证明书的效力。
“离婚证明书等同于离婚证,如果要办理产权、婚姻登记,有了这离婚证明书就方便多了,不用到哪办手续都拿着判决书和生效证明。”尧某听完法官的解释说。
离婚证明书,采用格式化硬纸质地的形式,载明了案件当事人、案号、生效时间等信息,能证明当事人离婚事实,是该院推出的又一利民举措,证明书的发出方便了人民群众,彰显法院司法为民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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