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司法救助金能够落到实处,了解司法救助金发放后被救助对象的生活状态是否好转,年3月1日上午,南城县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工作人员前往司法救助对象家中进行回访,并进行慰问。
工作人员先是来到救助对象叶某某处,叶某某系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十级伤残,但未获到赔偿,后续仍需进行手术,家庭生活困难,法院决定给予其国家司法救助金。工作人员询问其生活是否好转,叶某某称获得的救助金准备用来一个月后拆除体内安装的固定装置。
随后工作人员来到救助对象陈某某家中,陈某某因路交通事故造成二级伤残,受伤出院至今尚未康复,长期需要人照顾,家庭生活困难,法院决定给予其国家司法救助金。工作人员询问陈某某的身体状况以及现在的家庭生活情况,获得的救助金对家庭生活是否有所改善,鼓励他们要对生活充满希望,困难只是暂时的,并祝愿其早日康复。
近年来,南城县法院秉承“应救尽救”的原则,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并持续对被救助人开展跟踪回访,关心被救助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况,使被救助人得到生活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慰藉,进一步提升司法救助对象感受南城法院延伸司法服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来源丨南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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