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人工湖向社会各界征集地名诚邀社会

为提升我市地名文化品位,促进地名命名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地名环境,弘扬新时代军垦新城地名文化特色和文化内涵。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对石河子市人工湖向社会各界征集地名,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工湖概况

人工湖位于市区东部,北三东路南侧,始建于年,占地15.3公顷,沿湖东西向为米长水帘洞,4米高瀑布,洞中镶嵌西域之窗壁画。还有游泳池、荷花池、水上游乐场等,是城市主要景观。 

二、地名命名原则

1、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地名命名的规定。

2、着重体现石河子市的军垦文化特色、地理风貌、民俗风情、社会特征。

3、地名用词规范、含义健康,思想向上,富有新意,简洁、易记、顺口。

4、不得以人名命名,无生僻字、歧义字,避免与现有地名重名、同音。

5、不得使用刻意夸大的“大”地名、崇洋媚外的“洋”地名、怪异难懂的“怪”地名。   

三、参与方式

参与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地名征集表(附件)按要求填写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刘兴东、联系--

邮箱: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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