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南城县发改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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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南城县发改委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拟向全县各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为了顺利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南城县发改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粮食调控与行业指导股为自收自支编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年度南城县发改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各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在岗教师和医务人员),具体岗位条件和要求见岗位表。

(二)选调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年8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年8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年8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内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单位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即: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违纪处分或未满影响期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5.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其他不符合选调用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与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选调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间为年7月2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四楼)。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彩照3张。

(2)报名登记表3份(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工作经历证明(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1份。

(6)近3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年)。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2.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条件,现场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2-15分钟,面试分值为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联系。

当选调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三)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主要是对拟选调人员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在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要,审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四)公示与调动

1.公示。根据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县政府审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四、其他

本公告相关选调政策涉及岗位具体要求的问题由县发改委负责解释。

县人社局考试中心:

县发改委:

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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