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创新表达涵养好生态

破坏生态,有罪当罚,既要震慑,更要将功补过。日前,南城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最优解”,实现罪与罚的最好“表达”。

年5月,南城县里塔镇欧坊村村民周某某为保护自家梨树等果树不被鸟类啄食,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私自在果树周围设置粘网,造成20只野生鸟类死亡。经鉴定,其所捕获的鸟类均为红角鸮、斑头鸺鹠、珠颈斑鸠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江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等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鸟类。

年3月,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就周某某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一案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然而,办案人员多次深入周某某家实地查看后了解到,周某某家庭条件比较困难,没有经济赔偿能力。考虑到周某某有通过替代性生态修复意愿,愿意将功补过完成公益造林等劳务服务代替生态损害赔偿,这一意见得到县人民法院支持。目前,周某某已完成公益造林7亩,种植木荷株。

以劳务修复生态替代生态赔偿,只是南城县创新“表达”涵养好生态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县深植“两山”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做好生态修复,巩固生态成果,全县座小二型以上水库退出承包养殖,实行“人放天养”;全县PM2.5和NO2浓度逐年下降,空气质量达Ⅰ级标准,稳居全省前三名。

采石、采矿、采砂等“三采区”生态修复曾是南城生态建设中的一道费解难题。为找到“最优解”,该县进一步加强对采石、采矿、采砂行业规范化管理的同时,以“块块植绿、处处见绿”为目标,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组织人力物力,通过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路径,采取人工植苗、点播和撒播种子等方式,努力修复“三采区”生态植被,增绿、复绿实现了“治一方水土、美一方家园、富一方百姓”的多重效应。位于龙湖镇小竺村的昌和矿业有限公司每年拿出收入的20%用于生态修复,坚持植树种草,打造绿色矿山,还大山以绿颜,偌大矿区看不见岩石裸露、尘烟弥漫,满眼都是树木成荫、草色萋萋的景象。

生态环境建设既是攻坚战也是长久战,如何强化污染防治涵养好生态、持续将成果化作百姓乐享的“绿色福祉”,该县认真做好“答卷”。通过人防、技防相结合,织就天罗地网,雷达扫描利器直指苍穹,空气质量监测站实时站岗放哨,大气监测车不间断巡航,治理成果不断巩固。该县下派环保专员进驻相关企业,密切跟踪企业排污情况,并在所有河道、水库配备河长、湖长。同时,建成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对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O3、CO、PM2.5以及气象五参数气压、气温、湿度、风向、风速进行24小时连续自动检测,及时准确反映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规律。目前,全县顺利完成了饮用水源地麻源水库水质监测、万年桥和黎滩河河口断面监测,完成了包括环境空气和土壤在内的农村环境质量例行监测采样和分析,并建立了监测监管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有效保障了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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